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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事件新股认购(股市记忆事件)

810事件促使中央成立证监会

1992年元月,一种叫“股票认购证”的票证出现在上海街头,向市民公开发售。股票认购证的发行,既预示着中国股票发行进入了一个制度化演变的入口,也预示着地方政府鼓动市场高速发展将演变出中央政府接手市场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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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在1992年发行的“股票认购证”

1992年8月10日,就是因为深圳发售1992年新股认购抽签表,出现百万人争购抽签表的场面,并发生了被称为“深沪交易所建立以来第一起集体违法犯罪事件”的、震惊全国的“8.10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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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1992年新股认购抽签表

据时任深圳市委书记的李灏多年以后的回忆:“那时股票发行方式不像现在上网发行,而是采用拿身份证买表抽签,这种发行方式已经做过两次,中间有很多争论,市长郑良玉也明白,他主张再冒一次险,这次有6家公司同时上市,还是采用抽签方式,发行1000万张表,就可以收回10个亿,用这笔钱来修马路,解决交通问题。当时规定每个人可以买10张表,中签率10%,没什么风险,中一张签就可以在二级市场赚一到两万元。因为赚钱效应,吸引全国各地百万股民南下深圳,有人甚至到农村收购身份证,多得拿麻袋装。”(详见《有了改革权限当市长才有点意思——关于深圳几项重大改革的回忆》,2008年5月5日《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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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8月9日深圳街头排队购买抽签表的盛况

当时深圳有60万常住人口,据说为了1992年新股认购抽签表一下子涌进150万人。8月7日下午开始各售卖点前就摆开了长龙,到9日早晨,售表窗户打开不到半天就关上了:表售完了。尽管下午4时下起了倾盆大雨,但站队的人们仍不愿散去,到了10日上午还有人在排队。而这天早晨上摊的深圳各报已宣布500万张新股抽签表9日发售完毕,并称发售过程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没有买到的人们互诉自己的委屈,人们交换各自的所见所闻。由于发售网点前炒卖认购表很猖獗,100元一张的表炒卖到300元至500元,香港新闻媒体当场捕捉到炒卖镜头并迅速播放。人们开始愤怒了,愤怒的人们写下了“下午到市政府评理”的字句。激进的人们打出了“反对贪污、要求公正”、“反对欺骗?要求公平”、“严惩不贷营私舞弊者”、“吃多少,吐多少”等标语,游行示威也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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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8月9日被挤出队伍的江西打工仔一脸悲愤

李灏在多年以后这样描述当时的紧张状况:“8月10日那天晚上,正好宴请陈慕华副委员长,我和郑良玉作陪。吃饭中间不断有人来嘀嘀咕咕,饭没吃完郑良玉就被叫走了。吃完饭了,别人告诉我说出事了,股民上街游行了。一听,来不及去办公室,急忙赶到传达室,与郑良玉、张鸿义、李海东几个市领导一起商量。游行队伍很快就到市政府,信号弹都打起来了,他们群情激动,秩序相当混乱,事情到了千钧一发的紧急关头。怎么办?大家一时束手无策。我说,没什么别的办法,就是把明年500万股票额度提前到今年发行。因为股民都是冲着股票来的,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即使没有出现舞弊行为,他们也不满意。为什么?因为我们决策有错误,股票发行本身有缺陷,买股票没有任何风险,稳赚不赔,利益使得他们急红了眼。有人怀疑,说这个办法行吗?但更好的办法又提不出来。我就说,这是最简便易行的办法,事不宜迟,就这样定了,全部责任压在我一人身上,撤职法办我一人承担。决定以后,连起草文字都来不及,草草写了几条,拿到广播车去广播:你们游行示威、冲击机关是不对的,要保持秩序,我们一定惩治腐败。市里决定增发500万张抽签表,明天还在原来地点卖。结果,游行队伍一听呼啦一下散去了,都去排队去了。事情就这样平息了。”

深圳市8月成立了联合调查小组,9月扩成联合清查办公室,调用了党政干部130名,市长郑良玉牵头。调查结果是:

今年8月9日,我市在发售1992年新股认购抽签表中,不少发售点的工作人员、监管人员和执勤人员都不同程度地犯有营私舞弊的错误……到12月10日止,已清查出内部截留私买的抽签表达10万多张,涉及金融系统干部、职工4180人……此后不久,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在会见香港一位客人时对此事件的说法是:“‘深圳股票事件’是一次技术失控事件,当然其中包括很多人为因素,国家将会切实查办贪污行为,而对于那些纯粹属于技术失控的问题,则需要吸取有关经验教训。”(详见张劲夫《股份制和证券市场的由来》,《百年潮》2001年第2期)

最后中央发了一个通报,副市长张鸿义负直接领导责任,市长郑良玉负主要领导责任,李灏作为市委书记负一定领导责任。不久郑良玉调到江西当副省长,张鸿义去了香港中国银行。

深圳“8.10风波”给中国证券市场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在“8.10风波”过后两个月诞生。据刘鸿儒的回忆:“8月份一出事,中央一看,管都不管这个局面是不行的,必须赶快成立一个专门的监管机构。所以中央定得非常快,文件都没有来得及像过去那样一步一步地发表,一下子就公布了。”(见《资本人物访谈录》,海南出版社,2006年8月版,第8页)这也许是市场发展本身显示了对于统一监管的要求,中央政府从此开始着手接管证券市场的主导权。

1992年10月12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成立,主任由副总理朱镕基兼任,副主任刘鸿儒(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周道炯(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委员陈元(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洪虎(国家体改委副主任)、王春正(国家计委副主任)、金人庆(财政部副部长)、俞晓松(国务院经贸办副主任)、冯梯云(监察部副部长)、华联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思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山在(经贸部部长助理)、刘敏学(国家工商总局局长)、金鑫(国家税务总局局长)、汤丙午(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殷介炎(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证券委的办事机构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aSecuritiesRegulatoryCommission简称CSRC)。1998年证券委与证监会合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的中央政府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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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证券委成立批文

在证券市场发展的初期,中央政府对证券市场采取了比较谨慎的态度。这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证券市场中所具有的不同利益取向有关。

因为在证券市场中,某些地方政府是更多的获利者,它可以不需要担负更多的政治和经济责任,却可以获得诸如印花税等市场收益的大头。交易所对柜台交易和黑市交易制度的成功替代,其根本原因是地方政府和部分市场监管部门充分认识到了建立交易所的巨大潜在收益。比如中央政府放权和地方财政包干出现的地方投资扩张冲动与地方财政结余不足的现实矛盾,急需地方政府寻找资金集聚和市场融通所带来的财富效应。所以初期的市场存在着自我约束、竞争约束、行业自律、诉讼约束和监管约束的巨大空白,市场参与者未受节制的贪婪和各种不当行为导致资本市场出现严重的无序。

但中央政府的处境却非常不同,它在证券市场发展初期的利益非常小,相反它却要承担证券市场的全部风险。所以,我们看到这一时期中央政府对证券市场基本上采取了以防范风险为主的政策。(例如在1987年3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股票、债券管理的通知》。1992年底,国务院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

这样的社会背景和制度基因,决定了行政控制成为伸手可及的现成工具、成为一种便捷地替代和填补市场缺失的约束机制的重要战略选择。

于是在1992年10月12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及其执行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后,中央政府开始初步介入证券市场,进行了大量具体制度设计,原有的市场利益主体的制度供给空间逐渐丧失。向地方收权、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加紧建立较完整的市场监管法律体系,成了这段时期中国证监会的主要工作。

在两个证券交易所成立后不久,1991年8月2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便在北京成立。不过从1992年中国证监会成立以后,中国证券业协会就开始“接受中国证监会指导和监督管理”,其高层管理干部大多来自中国证监会系统,属于所谓的“(证监)会管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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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成立

1992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全国人大也开始了有关制定《证券法》的讨论。

但总的来说,到1995年为止,中央政府只是被动地针对证券市场的具体问题予以干预。直到1996年,中央政府才正式把证券市场纳入国家发展规划,形成明确的发展战略和方针,积极主动地全面介入证券市场,成为证券市场发展的主导力量,证券市场从此开始步入由中央政府主导、为完成“国企改革”政治目标、为满足中央政府的利益需要的方向。

这标志着全国统一的证券市场体系开始构建,同时中央政府也开始以它的监管机构为代表,正式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的利益主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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